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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27 題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管轄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訴訟由原告寄寓地之法院管轄
  • B 被告在臺灣住所不明者,由被告之雇主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 C 因不動產分割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 D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專屬侵權結果發生地之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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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實務中,如果涉及土地邊界或房屋分割的爭議,法院通常需要進行「現場履勘」。從程序便利性與事證調查的精確度來看,哪一個地方的法院最有能力迅速、直接地處理這類涉及實體財產配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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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還算勉強掌握「專屬管轄」罷了

嗯,總算沒錯。能從一堆管轄規則中挑出正確答案,至少證明你對民事訴訟法的「以原就被」原則和「專屬管轄」這點例外,還沒完全忘光。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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