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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14 題

各機關為辦理公務人員陞遷之甄審相關事宜,依規定應組織甄審委員會,下列何者除外?
  • A 總統府
  • B 立法院
  • C 直轄市政府
  • D 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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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機關規模與人力資源」的角度思考:如果法律規定某種委員會必須由 5 至 23 人組成,那麼當一個機關的全體正式職員加總起來甚至不到 5 人時,該機關在運作實務上會面臨什麼樣的物理困難?這會如何影響法律對該類機關的強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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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辦理公務人員陞遷時應組織甄審委員會之例外機關。根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8條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由此可知,原則上各級機關在辦理公務人員陞遷與甄審相關事宜時,皆必須組織甄審委員會,但法律特別將鄉(鎮、市)民代表會以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排除在此限制之外。檢視本題選項,總統府、立法院與直轄市政府均屬應依法組織甄審委員會之機關,僅有鄉(鎮、市)民代表會符合法條明文列出之除外規定,故正確答案為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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