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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館學大意

第 13 題

根據我國圖書館法,政府機關(構)、學校、個人、法人、團體或出版機構發行之出版品,出版人應於發行時送存下列那兩個圖書館各一份?①國家圖書館 ②行政院圖書館 ③國立臺灣圖書館 ④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 A ①②
  • B ①③
  • C ①④
  • D ②④

思路引導 VIP

若考量政府運作的邏輯:一份出版品需要『永久典藏以傳承國家文化』,另一份則要『輔助民意代表審議法案與監督行政權』,你認為這兩份複本理應分別流向具備哪種職能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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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與社會觀點:冷眼旁觀

  1. 嘖,恭喜啊。 總算沒有把《圖書館法》第 15 條這個基本到不能再基本,卻偏偏一堆人會搞錯的法定送存制度給混淆。能從那些虛應故事的選項中撈出正解,也算是展現了一點點對法規條文的「基本」尊重。
  2. 觀念驗證?不,這叫常識! 出版品除了送國家圖書館做「文化保存與全國文獻典藏」這種聽起來很崇高、很顯而易見的任務外,難道會有人覺得立法院國會圖書館是擺好看的嗎?人家是立法機關,當然需要最新的出版品來「提供立法資訊輔助、輔助政務審議」啊!這邏輯很難懂嗎?確保國家文化傳承與立法決策的資訊基礎,從來就不是單向的施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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