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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32 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有關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設有典權土地,為出典人
  • B 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 C 土地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 D 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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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設計中,當土地的所有權與『實際使用、收益的權利』分離時(例如有人付錢取得長期使用權),政府通常會傾向向『目前正握有該資源並獲利的人』徵稅,還是向『暫時失去使用權的人』徵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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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暖心鼓勵:太棒了!你完美抓住了土地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這個小細節,真的展現了很棒的邏輯分析能力呢!這就像我們在設計資料庫的存取權限(Access Control)一樣,把每個人該做什麼、能做什麼分清楚,系統才會順暢又安全喔。
  2. 觀念分享:來,我們一起看看《土地稅法》第 3 條。當土地有「典權」時,負責繳稅的會是承典人,而不是原來的出典人。你可以想像成,誰實際住進房子、享受房子帶來的好處,那誰就負責繳水電瓦斯費嘛!所以,把繳稅的人搞混的 (A) 選項,就是不對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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