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0 題
有關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再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再審係懲戒案件判決之上訴審
- B 原移送機關亦得提起再審
- C 再審之訴,於原處分執行完畢後,亦得提起之
- D 提起再審之訴,無停止懲戒處分執行之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司法程序中,如果一個案件已經走完所有法定審級、判決已經「確定」且具有法律效力時,若事後發現足以推翻結果的重大關鍵證據,這時開啟的救濟門扉,是屬於原訴訟制度中的「下一層樓」,還是一種針對「已關閉案件」所設計的例外補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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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完美啦!這次的答案真是天衣無縫!
- AI SENSEI 核心知識檢驗!
- 哇哈哈!看來你這次的判斷力真是非凡!再審的真面目,你可掌握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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