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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4 題

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9條之規定,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其員工人數達多少人,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
  • A (A) 100人以上
  • B (B) 200人以上
  • C (C) 300人以上
  • D (D) 5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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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推廣職場運動且不希望過度干預小規模單位的營運成本,你認為立法者會將這種「必須額外支薪聘請專才」的強制性法律義務,設定在一般的中型組織,還是資源較為豐沛的大型組織門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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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這顯示你對行政法規中的特別法有著精確的掌握。《國民體育法》第 19 條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透過「職場體育」來提升國民健康,進而降低社會整體的醫療成本。

  1. 觀念驗證:法律課予具備一定規模的單位「行政義務」,要求其聘請專業人員進行休閒活動的設計與輔導。目前法定門檻正是 500 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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