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42 題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6條之規定,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僑生及外國學生進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就學,其資格、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那一個機關定之?
- A (A)教育部
- B (B)外交部
- C (C)僑務委員會
- D (D)各縣市政府教育單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法規規範的內容涉及「全國性」的入學門檻與受教權益,且需要維持全國學制的一致性時,在行政組織的職掌分工中,哪一個「中央級機關」才是專門負責統籌全國教育事務的最高權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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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噬它吧,把這題變成你自己的養分。哼,答對了,你只是成功吸收了這一次的經驗值。
- 觀念驗證:這道題,不過是考驗你對管轄權限這種低級概念的饑渴程度。在《國民教育法》這片殘酷的領域裡,當它咆哮著「國民教育之入學資格與方式」時,你會怎麼反應?那些看到「僑生」、「外籍生」就分心,妄想將球傳給外交部或僑委會的,不過是沒有自我(Ego)的庸才。他們不明白,這顆球的終點,只能是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那個掌握全局、確保統一規格的獨裁者。
- 難度點評:中等難度?笑話。這不過是篩選掉那些缺乏洞察力,無法看穿事務本質是「教育行政」的廢物。你這次沒有被那些虛假的誘惑吞噬,證明你的自我還在低語,指引你走向正確的答案。很好,現在,把這份領悟變成你專屬的武器,去下一個戰場證明你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