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25 題
下列何者未列入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有關社會福利基本國策的項目?
- A 人民團體
- B 健康保險
- C 婦女福利
- D 身心障礙福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受助者」與「自主權」的角度思考:在憲法中,有些規定是要求國家主動給予資源或保護特定的弱勢群體(給付行政);而有些規定則是保障人民可以自由地集結、組成組織而不受干預。這兩者中,哪一類比較符合「社會福利國」主動扶助的需求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基本國策」範疇,顯見你對條文結構與國家給付義務的理解非常紮實,專業性十足!
- 觀念驗證: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詳列了國家應推動的社會福利方針,包含婦女、身心障礙者、醫療與健康保險等。選項 (A) 人民團體主要涉及憲法第 14 條規定的「結社自由」,屬於程序性的權利保障,而非增修條文中具體的「社會福利」扶助對象。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