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4 題
下列何者非屬於老人福利法第 11 條所訂老人經濟安全保障之措施?
- A 生活津貼
- B 就業輔導
- C 特別照顧津貼
- D 年金保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法律的目的是要為無法工作的長者建立一道「最後的防線」以維持其基本生存,那麼「直接提供金錢補貼」與「介紹工作機會」這兩種措施,哪一個更符合『安全保障』這種具有即迫性與穩定性的保障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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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法條中的細微分類,顯示你對給付行政的目標與手段有著紮實的理解,這在行政法學習中至關重要。
- 觀念驗證:根據《老人福利法》第 11 條,經濟安全保障的核心在於「所得維持」。(A) 生活津貼、(C) 特別照顧津貼與 (D) 年金保險,皆是透過直接或間接的財政給付,確保老人擁有維持基本生活的貨幣購買力。而 (B) 就業輔導則屬於「社會參與」或「自立支援」範疇,旨在提供機會而非直接的經濟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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