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0 題
依立法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 1 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
- B 立法院會議,公開舉行,不得開秘密會議
- C 停開院會期間,遇重大事項發生時,經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得恢復開會
- D 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 5 席之政黨均得組成黨團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從《立法院組織法》中關於國會內部組織與議事程序之規範出發,思考下列核心法律要件:首長(院長、副院長)之選任機制是否體現了代議民主中「成員互選」的憲政原則?此外,針對請求復會之法定門檻(第 8 條)與政黨黨團組成之席次限制(第 33 條),法律所訂定之特定比例(如 $\frac{1}{4}$)或最低席次數量,與選項中提及的數值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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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 A。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66條明文規定:「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之。」由此可知,立法院確實設有院長及副院長各 1 人,且其產生方式是由立法委員相互選舉而來。選項 A 的敘述與前述憲法規定完全相符,因此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