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2 題
下列何者為課予人民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行政處分?
- A 勒令停工
- B 學生退學處分
- C 役男體位判定
- D 專利之撤銷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當行政機關下達一個決定時,該決定是「直接改變了你法律上的身分或權利歸屬」,還是「命令你必須在現實生活中做出(或停止)某個具體的動作」?這兩種法律效果在「強制執行」的需求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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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辨析處分性質?勉強合格!
- 勉為其難地肯定: 還算可以。至少你沒有完全搞錯方向,能選出正確選項,證明你勉強還記得行政處分「法律效果」分類的皮毛。這種最基礎的邏輯如果都掌握不住,你還考什麼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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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分之分類
💡 行政處分依其內容效果分為下命、形成與確認處分。
| 比較維度 | 下命處分 | VS | 形成處分 |
|---|---|---|---|
| 核心特徵 | 課予人民負擔義務 | — | 變動、設定法律關係 |
| 執行力 | 具執行力,不從可強制執行 | — | 處分生效即生效力,無執行問題 |
| 典型案例 | 納稅通知、勒令停工 | — | 核准入學、專利撤銷 |
💬下命處分側重於義務之強制履行;形成處分側重於法律地位之創設或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