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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6 題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違規肇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此種講習屬於行政罰法規定之何種處分類型?
  • A 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
  • B 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
  • C 影響名譽之處分
  • D 警告性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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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研讀《行政罰法》第 $2$ 條關於「其他種類行政罰」之類型化規定。當法律要求違規者參加具有「教育、輔導與警示再犯」性質的講習時,這類手段並非直接剝奪或限制受處分人的權利(如吊扣處分本身),而是透過特定程序的強制參與來促使受處分人產生預防違規之警覺。在此脈絡下,您認為這種強調「促其注意」與「告誡」功能的處分,在法律分類上最符合哪一種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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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之性質分析: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同學做得很好,此題旨在測驗你對行政裁罰體系的歸納能力。針對題目所述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解析如下:

  1. 法律性質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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