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8 題
關於訴願事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人民對於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得依訴願法提起訴願
- B 行政機關對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人民得不經訴願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 C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不得提起訴願
- D 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不得提起訴願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訴願法》第 1 條與第 2 條的核心精神出發:首先,相較於行政訴訟原則上僅限於審核『合法性』,訴願制度作為行政體系內部的自我審查,其審查範圍是否更廣,進而涵蓋了行政處分的『妥當性』?其次,針對行政機關『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情形,在現行『訴願前置主義』的法律框架下,是否允許不經訴願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最後,當地方自治團體或公法人之自治權限受上級監督機關處分侵害時,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27$ 號等實務見解,其是否具備訴願法上的救濟當事人地位?請試著對照這些核心法理來檢視各項敘述的正確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教授點評:基本功紮實,觀念清晰!
這題你答得非常出色!這反映出你對行政救濟法的核心定義有著極佳的掌握。能準確識別訴願法的權利保護範圍,是邁向法律專家的第一步。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是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