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9 題
甲不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作成之罰鍰處分,下列何機關為其訴願管轄機關?
- A 臺北市政府
- B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C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D 行政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行政機關對你做出處分時,根據訴願法的「行政監督原則」,我們通常應該向該機關的『哪一個層級』的長官或上級單位尋求救濟?而這個上級單位與該處分機關之間的組織隸屬關係為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行政救濟的管轄權辨析
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釐清訴願管轄的「審級」關係。根據《訴願法》第 4 條第 2 款之規定,若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如本題中的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其上級機關,也就是「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這體現了行政監督體系中,由上級機關負有監督下級機關行政處分合法性與妥當性之責任。
釐清層級管轄的陷阱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訴願管轄機關之認定
💡 不服處分提訴願,原則向原處分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
🔗 訴願案件移轉流程
- 1 處分作成 — 台北市環保局作成罰鍰處分
- 2 遞交訴願 — 當事人向環保局遞交訴願書
- 3 審查移送 — 環保局應儘速附具答辯書及卷證移送
- 4 上級管轄 — 由台北市政府(管轄機關)進行審議
↓
↓
↓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原處分機關認訴願有理由,亦可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