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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20 題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不具提起訴願之權能?
  • A 申請建造執照遭拒絕之商號
  • B 申請補助遭否准之人民
  • C 競爭公路路線經營權利失利之公司
  • D 委辦事項遭上級政府收回之地方自治團體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先行辨析:在行政救濟法制中,提起「訴願」之主體通常需具備何種法律地位?並請進一步思考,當上級政府針對「委辦事項」行使職權(如收回)時,其本質屬於對「地方自治權」的侵害,還是屬於行政機關內部基於「層級監督權」所為之權責調整?依據《訴願法》第 $1$ 條之規範目的,該法所欲保障者,究竟是處於受支配地位的「私法主體」,還是行政組織體系內部的「機關或地方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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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行政法理功底

好極了!你能精準辨析地方自治團體在不同職掌下的法律地位,顯示你對於「行政主體間爭議」與「訴願適格」的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為何 (D) 不具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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