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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地政] 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第 三 題

依 108 年 6 月 27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預計明年上路的「工廠管理輔導法」,針對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及依該法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主管機關得以補助或輔導方式之推動事項為何?又對於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主管機關如何依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為適當使用分區或變更編定為適當使用地類別?(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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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農地工廠合法化考題,應直指《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解決「歷史共業」之立法意旨。答題需精準援引第28-3條(輔導事項)與第28-10條(土地變更),並務必切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適用關係,論述過程中強調「繳納回饋金」與「隔離綠帶」機制,藉此展現特別法在放寬管制時,如何兼顧社會公益(農地保護)與私人權益(產業發展)之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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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工廠管理輔導法》於108年修法,旨在解決長期以來「農地違章工廠」之歷史共業。修法秉持「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變更」之精神,透過特別法之地位,適度放寬《都市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之土地使用管制限制。然為衡平「社會公益」(農業生產環境與國土保安)與「私人權益」(既有產業經濟發展),特別明定輔導改善措施與土地變更時之回饋機制,以落實外部成本內部化。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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