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一 題
📖 題組:
依戶籍法規定,下列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其出生地應如何決定?
依戶籍法規定,下列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其出生地應如何決定?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於臺北市大安區出生之非婚生子女,母親於臺南市設有戶籍。(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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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戶籍法施行細則》關於「出生地登記」的認定標準。解題關鍵在於區分「出生地」與「戶籍地」的法律概念,母親的戶籍地影響的是初設戶籍地與管轄機關,而出生地僅以客觀出生事實發生之直轄市、縣(市)為準,與是否為非婚生子女無關。
小題 (二)
於日本籍郵輪航行於公海時出生,雙親均為我國人民,後持我國護照隨雙親入境定居我國之 6 個月嬰兒。(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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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考生應立即聯想到《戶籍法施行細則》中關於『出生地』認定的特殊規定。解題關鍵在於辨識『船舶上出生』的法定認定標準,即『船籍國』原則,並排除父母國籍、航行地點(公海)等干擾資訊。
小題 (三)
在英國出生,父親為美國人,母親為我國人,後持我國護照隨母親入境定居我國之 1 歲嬰兒。(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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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跨國出生嬰兒的戶籍登記問題,應先依《國籍法》確認其具備我國國籍,接著直接引述《戶籍法施行細則》第22條關於出生地的認定標準。本題關鍵在於辨別『國外出生者』的出生地登記規則,將事實涵攝至條文即可精確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