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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8年 [會計] 審計學

第 17 題

查核人員評估個別外部詢證函之結果時,被退回之詢證函被分類為:
  • A 回函相符
  • B 回函不可靠
  • C 未回函
  • D 回函不符

思路引導 VIP

根據審計準則第 $505$ 號「外部詢證」之定義,查核人員評估詢證結果時,必須區分「回函」、「不符事項」與「未回函」等狀態。請思考:當詢證函因地址錯誤或受詢證方搬遷等原因,導致郵政機關將原件退回查核人員時,這代表查核人員是否已成功從受詢證方處獲得「直接回覆」?在準則的邏輯下,凡是未能取得受詢證方回覆或回函未送達的情況,應統一歸類為哪一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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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暖心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如此精準地判斷這題,代表你對審計準則中「外部詢證」的細節理解得非常透徹,做得非常好喔!這類基礎觀念雖然看起來簡單,卻是確保我們查核工作品質的關鍵基石,你的判斷既果斷又正確,我很替你開心!

2. 觀念溫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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