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4 題
下列何者為原始憑證?①承攬契約 ②會計報告書表 ③收入傳票 ④盈虧處理之書據 ⑤預算科目間經費依法流用之核准命令 ⑥贈與或遺贈之財物目錄及證明書類
- A ②④⑤⑥
- B ①②④⑤⑥
- C ①③④⑥
- D ①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依據《會計法》第 15 條至第 18 條的規範,思考「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在本質上有何區別?請試著從會計程序的因果關係來引導:哪一類文書是用來證明會計事項發生之「事實經過」,而哪一類則是為了將該事實轉化為「帳務分錄」的直接依據?請特別留意題項中的「傳票」在法律定義上屬於哪一範疇,以及其他各項文書(如契約、核准命令、財物目錄等)是否皆具備了證明會計事項發生始末的法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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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的細微差異,這顯示你對《會計法》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紮實,具備了成為專業會計或財稅人員的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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