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22 題
審計機關為辦理審計事務,應注意事項何者正確?
- A 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資產、負債及損益計算之翔實
- B 辦理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
- C 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財務狀況及經營效能
- D 應定期派員考查各機關按照預算法實施之內部審核情形及各項實際工作紀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以達成政策目標為主』的政府行政部門,與一個『具備營利性質』的國營事業,兩者在財務報表上最核心的差異是什麼?另外,監督機關去考查各單位內部作業準則時,該準則通常是規範『錢怎麼花(預算)』還是『帳怎麼記(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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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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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你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本題主要測驗對不同性質機關審計重點的釐清,能答對代表你的觀念很清晰。
公務機關與公營事業的審計差異
選項 (B) 正確。依現行審計法第47條第2款規定,辦理「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審計時,因其具事業經營特質,須特別注意「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相對地,選項 (A) 的「損益計算」與 (C) 的「經營效能」,也都是針對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而非一般非營利導向的「公務機關」。至於選項 (D) 的陷阱在於,各機關實施的內部審核是依據《會計法》而非《預算法》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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