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環保行政] 環境規劃與管理
第 一 題
📖 題組:
以我國新修訂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請說明:(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以我國新修訂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請說明:(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一)
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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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法規立法目的題,應直接聯想《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條的法定文字(保護環境、維護健康、預防危害)。接著,從『修法背景』切入,點出新增『關注化學物質』是為了填補食安漏洞,並結合『風險管理』與『源頭管制』等環境管理原則進行延伸論述。
小題 (二)
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
思路引導 VIP
看到「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應直覺聯想《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中對毒化物的四類分級。第一類的答題核心關鍵字必須包含「不易分解(持久性)」與「生物蓄積/濃縮/轉化」,並可補充常見實例以強化答題深度。
小題 (三)
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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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中法定毒性分類的熟悉度。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該法第三條的定義,精準點出「第二類」對應的「慢毒性」特徵(如致腫瘤、致畸胎等),並簡要補充其政策管制原則(如運作許可與限制)以提升答題完整性。
小題 (四)
既有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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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既有化學物質」與《毒化法》,應立刻聯想到「既有化學物質清冊(TCSI)」以及「化學物質登錄制度」。答題核心在於精準寫出法規定義,並說明其製造/輸入達一定量須依規定進行資料登錄(接軌歐盟 REACH 源頭管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