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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二 題

二、民國 106 修正公布的《住宅法》,其中第三章為「社會住宅」,強調社會住宅為我國住宅政策的重要實施方式之一,並規範社會住宅的興建方式與分配等。請論述何謂社會住宅?政府現階段為何要積極啟動社會住宅政策?以及在本法中,興建社會住宅所彰顯的重要內涵為何?(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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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先準確引述《住宅法》第3條對「社會住宅」的法定定義(只租不售)。接著,運用「市場失靈」與「居住權」等理論視角,剖析臺灣高房價背景下政府介入的必要性。最後,緊扣法條內容(如保障弱勢比例、結合社福設施、包租代管等),點出其去標籤化、社會包容與福利整合的核心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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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居住乃基本人權。民國 106 年《住宅法》的大幅修正,確立「社會住宅」為我國住宅政策的核心基石,此舉標誌著我國政策理念由傳統的「住者有其屋」(財產權導向)正式邁向「住者適其屋」(居住權與社會公民權導向)的典範轉移。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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