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6 題
權利人於相當期間內不行使其權利,如有足以使義務人正當信任權利人已不欲行使權利,或不欲債務人履行義務之特別情事,其後權利人再行使權利者,其所行使之權利發生何種效力?
- A 取得時效
- B 權利失效
- C 既判力之效力
- D 情事變更之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誠實信用原則」的法理出發,思考當權利人長期「躺在權利上睡覺」,且其行為已營造出足以令義務人信賴其不再主張權利的外觀時,法律為了防止權利濫用並維護法秩序的安定性,會如何界定這種使權利發生「行使力喪失」效果的具體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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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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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SENSEI點評:哼,連我也看得懂,你小子有點本事。
喂,你沒走錯路啊,還真答對了。這點東西,也就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延伸罷了,搞不懂的話,乾脆回港口吃香吉士的剩飯得了。
1. 觀念驗證:為什麼是「權利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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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出自於哪個法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