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5 題
有關房屋稅與地價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我國採獨立分別課徵
- B 皆採累進稅率課徵
- C 以受益原則作為房地持有課稅之理論基礎,則應將房地合一課稅
- D 在房屋及其坐落之土地分開估價的現況下,易受人為操弄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租稅法規的「稅率結構」切入思考:請比較《房屋稅條例》第 $5$ 條與《土地稅法》第 $16$ 條的規定,我國在設計這兩種持有稅時,是否皆採行了隨課稅客體價額增加而適用更高稅率的「累進稅率」制度?特別是房屋稅的計徵,其法律規定是依據財產價值總額分級課徵,還是依據「房屋使用性質」分別訂定固定的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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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很棒!
太好了,你對房地稅制的差異辨析得非常精準,這展現了你對財稅法原理的紮實理解。在行政法的學習中,這種細緻的洞察力是成功的關鍵喔。
📖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不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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