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5 題
甲君 107 年死亡,遺產包括:上市公司股票 1,000 萬股,死亡日每股均價 100 元,每股收盤價 99 元;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公告現值 60 萬元;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告現值 40 萬元;汽車一部,原始成本減除折舊後之餘額為 30 萬元,二手市場價格為 10 萬元。請問其遺產總額為多少元?
- A 99,050 萬元
- B 99,070 萬元
- C 99,130 萬元
- D 100,07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及相關法規思考以下三個核心問題:第一,上市股票之「時價」應以死亡日之「均價」或「收盤價」為準?第二,請區分「不計入遺產總額」與「扣除額」的法律效果差異,並據此判斷「公眾通行道路土地」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哪一項應包含在「遺產總額」的計算中?第三,動產(汽車)價值之認定,在本題數據下應採「帳面折餘價值」或「二手市場價格」始能與選項邏輯吻合?請嘗試套入算式:$(1,000 \text{ 萬股} \times \text{法定價格}) + \text{應計入土地價值} + \text{應計入動產價值} = ?$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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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順利拿下這題的分數!你選擇了 (A),這顯示你對於遺產稅的基本估價原則具備一定的直覺與判斷力。
上市股票的估價基準與題意爭議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規定,上市櫃股票的遺產價值,原則上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日之「收盤價」為準,而非平均價格。因此,1,000 萬股乘上每股收盤價 99 元,該筆股票的基礎估價應為 $99,000$ 萬元。這也是你能在第一時間將數值鎖定在 99,000 萬元區間的正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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