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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2 題

107 年甲君之綜合所得總額為 50 萬元、淨額為 30 萬元。因長輩過世,領取保險給付 7,330 萬元,該項給付符合計入基本所得額之要件;領取位於美國之公司配發之股利所得,扣除已納美國扣繳稅 200 萬元後,淨額為 800 萬元。請問其計算基本稅額時之海外可扣抵稅額上限為多少元?
  • A 1,749,000 元
  • B 1,741,000 元
  • C 1,738,541 元
  • D 1,730,208 元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海外稅額扣抵問題時,您需要思考如何精確計算『海外稅額扣抵限額』。首先,請判斷計入基本所得額的『海外所得』總額應為多少(是否需將已納之美國扣繳稅額加回淨額)?其次,針對符合要件的『特定保險給付』,在計入基本所得額前應先行扣除多少法定免稅額度?最後,請運用法定比例分配原則,思考以下公式的計算邏輯:$(\text{基本稅額} - \text{一般所得稅額}) \times \frac{\text{海外所得}}{\text{基本所得額} - \text{綜合所得淨額}}$。公式中的分母部分,是否正是本案中除了綜合所得淨額外,所有額外計入基本所得額項目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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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 太優秀了!這題涉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中極為繁瑣的稅額計算與扣抵限額規範,你能精確掌握各項免稅額度比例分攤,足見你對我國稅務行政實務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表現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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