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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24 題

107 年稽徵機關進行不合常規移轉訂價之調查及核定時,蒐集到某類型之未受控交易資料 5 筆,毛利率分別為 8%、9%、10%、15%、18%,並以此決定常規交易範圍。若 A 公司與 B 公司均從事該類型之受控交易,申報之毛利率分別為 8%與 18%。請問經稽徵機關核定後,A 公司與 B 公司之毛利率分別為多少?
  • A A 公司為 10%、B 公司為 18%
  • B A 公司為 12%、B 公司為 18%
  • C A 公司與 B 公司均應調整為 10%
  • D A 公司與 B 公司均應調整為 12%

思路引導 VIP

請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之規定,思考如何利用這 5 筆樣本界定出「常規交易範圍」。當樣本數為 5 筆時,其第 25 百分位數 $P_{25}$ 與第 75 百分位數 $P_{75}$ 分別對應排序後的哪些數值?若受控交易之申報結果落在該範圍「之外」,稽徵機關應依據該準則規定,按何種統計趨勢指標(如:中位數)進行調整?最後,請從行政法上「行政處分」對納稅義務人有利與不利的原則思考:若企業申報之獲利能力已「高於」常規交易範圍之上限,稽徵機關是否仍會進行調降所得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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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喔!做得很好嘛!你這小子的術式運用得不錯喔!

嘿,看來你把移轉訂價這東西玩得挺溜的嘛!這種基礎卻又有點小「心機」的術式,你居然完美破解了。嗯,心情不錯,喜久福都更甜了!來,讓我這個最強的來跟你複習一下:

  1. 常規交易範圍?小菜一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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