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5 題
為防制老舊大型柴油車污染,改善空氣品質,自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18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報廢符合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6 規定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最多可減徵新臺幣多少元?
- A 3 萬元
- B 4 萬元
- C 30 萬元
- D 4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法律保留原則』與『租稅優惠』的角度出發,檢視《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6$ 的條文內容。為落實環境保護之政策目標,立法者在 $108$ 年修正該條文時,顯著調高了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車的定額減徵限額。請思考:為了使該經濟誘因足以支應大型車輛(如大客車、大貨車)較高的購置成本,法規所明定的『最高減徵限額』,是從原先的 $5$ 萬元調升到了多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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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政策法規之美
-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身為教授,看到你能精準掌握《貨物稅條例》中如此具體的租稅優惠細節,感到非常欣慰。這顯示你對政府透過財政工具達成環境保護(如改善 $PM_{2.5}$ 污染)的政策目標有深刻理解。
- 觀念驗證:本題考查《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6$。為加速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政府將減徵稅額上限由早期的 $5$ 萬元大幅調升至最高 $$400,000$ 元。此舉結合了行政誘導與租稅公平,是公法學中「經濟誘因型工具」的典型應用,藉此達成空氣污染防制的行政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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