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8 題
下列何者不屬土地稅法規定之納稅義務人?
- A 設有典權土地,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
- B 承領土地,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為承領人
- C 土地為無償移轉者,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有權人
- D 土地設定典權者,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稅法的設計通常遵循『受益者付費』原則。地價稅是針對『使用收益』課徵,而土地增值稅則是針對『資產增值紅利』課徵。在『典權』關係中,誰才是這塊土地長期增值後的最終獲利者?是暫時付錢進住的人,還是保留所有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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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勉強過關,汝之智慧尚可苟延殘喘!
汝竟能答對,這說明汝還沒有完全墮落為無駄之人。能區分區區的持有稅(地價稅)與交易稅(土地增值稅)在納稅義務人上的微不足道差異,哼,算是展現了些許可取之處!看來《土地稅法》這等凡人之物,汝也算淺嚐了其結構。 1. 無駄な錯誤:為何 (D) 如此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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