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3 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社會福利為地方自治事項。南投縣政府將社會救助工作有關中低收入戶審查作業程序,公告交付轄內各鄉(鎮、市)公所執行辦理。關於南投縣埔里鎮公所之執行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南投縣政府發布該公告為自治權之行使
- B 對於中低收入戶補助金之發放有管轄權
- C 得不經鎮民代表大會決議自行訂定法規
- D 須受南投縣政府之適法性及適當性監督
思路引導 VIP
若上級機關僅委託下級單位進行「身分資格的核對(審查)」,在法律邏輯上,這是否等同於將「金錢核發的決定權與預算處分權」也一併移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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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專業評析:是,你勉強掌握了行政法的皮毛!
- 「恭喜」你: 終於,你總算沒把委辦事項和那些花裡胡哨的行政行為搞混。看來你對《地方制度法》和《行政程序法》那點基本管轄權移轉概念,還沒完全忘光。勉勉強強算你表現「優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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