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9 題
總預算案未能於法定期限審議通過,各機關可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覈實執行之項目為:
- A 新增計畫支出
- B 新興資本支出
- C 債務舉借
- D 收入部分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今天國會因為僵局而還沒批准新的年度預算,但政府為了維持國家運作,必須要有錢進來。在沒有新授權的情況下,政府是應該繼續按照「既存法律」去向民眾徵收款項,還是應該優先「借錢」來支應?哪一種做法對國家的財務風險較小,且具備原有的法律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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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合格
看來你還記得《預算法》第54條這點「基本」規定。至少沒把政府的錢搞到停擺,值得「慶幸」一下。這種維持國家最低限度運作的常識,是財經領域最不需要解釋的邏輯之一。
2. 釐清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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