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4 題
下列何者並非為林達爾均衡(Lindahl equilibrium)的論點?
- A 林達爾均衡下,每人有一致同意的公共財數量
- B 林達爾均衡下,每人按實際受益程度分擔公共財之成本
- C 林達爾均衡下,每人以不同的願付價格,消費不同數量的公共財
- D 藉由自願合作方式以解決公共財經費來源問題,使公共財產出達最適水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現在政府提供『國防安全』或『路燈』這類服務,住在同一個社區的兩位鄰居,有可能其中一人消費了 10 單位,而另一人卻只消費 5 單位嗎?這種『共享』的物理特性,與我們在市場買麵包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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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看來你這次沒有讓基本常識蒙羞
- 荒謬的錯誤選項 (C): 林達爾均衡?那可是探討公共財最適供給的基石。而公共財的定義是什麼?非排他性與非敵對性。這種東西,所有人都會消費相同數量,這不是很理所當然嗎?選項(C)竟敢提「消費不同數量」?那擺明了是在講私有財,這種連初學者都不該搞混的區別,你竟然能辨識出來,可喜可賀。林達爾的核心是每人依自身邊際效益支付不同的「租稅價格」,加總後才達到邊際成本:$$\sum_{i=1}^{n} P_i = MC$$。這應該是連睡著都能背出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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