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政治學概要
第 11 題
下列何者為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
- A 出席委員三分之一
- B 出席委員二分之一
- C 現有總額三分之一
- D 現有總額四分之一
思路引導 VIP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制度,核心目的是為了保障國會中無法主導法案的「少數黨」。你可以試著從這個立法目的推論:近年來的修法趨勢,為了讓少數聲音更容易被大法官聽見,這個「門檻」應該是朝向提高還是降低的方向調整呢?計算的基準又該以「出席人數」還是「現有總額」才合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憲法法庭聲請門檻的法制變革
很好!同學能準確選出選項 (C),顯示你對我國立法委員聲請解釋憲法的制度有相當程度的掌握。這道題目在政治學與憲法考科中具有極高的鑑別度,其核心考點在於對於**少數黨保障(Minority Protection)**以及法規更新的敏感度。
爭議點解析:新舊法規的交替與適用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立委聲請憲法法庭門檻
💡 立委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認職權法規範違憲可聲請憲法判決。
| 比較維度 | 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 VS | 提議憲法修正案 |
|---|---|---|---|
| 法源依據 | 憲法訴訟法第49條 | — |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 |
| 人數門檻 | 現有總額 1/3 以上 | — | 現有總額 1/4 以上 |
| 審查/決議 | 由憲法法庭進行裁判 | — | 經 3/4 出席並 3/4 決議 |
💬憲法訴訟屬事後司法救濟(1/3);憲法修正屬事前政治提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