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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8年 [客家事務行政] 客家政治與經濟

第 一 題

2018 年 12 月 25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亦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得視所轄族群聚集之需求,經該地方之立法機關議決,將國家語言指定為該區域通行語之一,以尊重地方政府自主發展其地方通行語之權責及可行性。然而,臺灣目前並無單一語族的縣市行政區。請從客家委員會的立場,擬定說帖,在 70 個客家文化發展重點區推動「客語指定為該區域通行語之一」。(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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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先確立「客家委員會」的中央主管機關立場,運用《客家基本法》與《國家語言發展法》作為雙法源基礎。論述須破解「多族群混居」的疑慮,強調「通行語」是指『政府提供公事語言服務的義務』而非『強制民眾使用』;同時結合政治面的「語言平權/轉型正義」與經濟面的「地方創生/文化加值」,展現政策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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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推動客家文化發展重點區將客語列為地方通行語之一,不僅是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與《客家基本法》的法定任務,更是台灣從戒嚴時期「獨尊國語」的同化政策,邁向民主化後「族群主流化」與「多元文化治理」的重要政治轉型里程碑。為說服地方立法機關與多族群鄉親,特擬定本說帖。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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