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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8年 [建築工程] 營建法規

第 三 題

請依據建築法第 77 條第 3 項規定,說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制度?(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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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針對《建築法》的核心條文第 77 條出題,重點在於「公安申報制度」。考生應掌握四大面向:(1) 誰負責(所有權人、使用人);(2) 誰檢查(專業機構、人員);(3) 申報對象(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4) 檢查內容與頻率。答題時要清楚區分行政責任(申報)與專業技術責任(檢查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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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建築物管理的「公安申報」行政程序與法律義務。重點在於明確「維護、檢查、申報」三階段的法律責任分配。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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