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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8年 [智慧財產行政]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 三 題

三、請比較行政訴訟法上「上訴」、「抗告」、「再審」及「重新審理」等四種 制度,分別在於當事人不服行政法院之何種裁判,請求救濟時適用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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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行政救濟程序的體系建構能力。考生解題時應立刻以「裁判種類(判決/裁定)」、「確定與否(未確定/已確定)」及「救濟主體(當事人/受不利影響之第三人)」作為三大分類基準,精確引用《行政訴訟法》條文,層次分明地比較四種救濟制度之客體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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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行政訴訟法上之救濟制度,依據「裁判之種類(判決或裁定)」、「裁判是否已確定」以及「提起救濟之主體(原訴訟當事人或未參加訴訟之第三人)」之不同,分別設有上訴、抗告、再審及重新審理等四種制度。茲比較說明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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