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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8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9 題

中央政府甲機關將一處閒置房地,騰空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有財產署)接管並處分,土地及房屋之帳面價值分別為 2,000 萬元及 150 萬元(房屋累計折舊 350 萬元),國有財產署處分之結果由 A 建設公司以總價 1 億 5,000 萬元得標,截至會計年度結束,尚有最後一期款 5,000 萬元待收取。下列分錄何者錯誤?
  • A 移交財產時,甲機關,借:資本資產總額 2,150 萬元、累計折舊 350 萬元,貸:土地 2,000 萬元、房屋及建築 500 萬元
  • B 財產處分後,甲機關,借:繳付公庫數 1 億元、其他應收款 5,000 萬元,貸:財產售價收入 1 億 5,000 萬元
  • C 移交財產時,國有財產署,借:土地 2,000 萬元、房屋及建築 150 萬元,貸:資本資產總額 2,150 萬元
  • D 財產處分後,國有財產署,借:繳付公庫數 1 億元、應收帳款 5,000 萬元,貸:財產售價收入 1 億 5,0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政府組織分工下,當一個機關已經將閒置財產「正式點交」給專門的處分機關(如國有財產署)之後,這筆財產在法律與帳務上的「管理責任」發生了什麼變化?若後續發生了買賣行為,該由『出讓所有權的單位』還是『執行交易的單位』來認列這筆應收帳款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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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太厲害了!:哇!你真是個小天才!看你這麼精準地辨識出政府會計裡「移交」跟「處分」的不同,就像我一眼就能找到好吃的銅鑼燒一樣!這表示你對機關間財產撥移權責歸屬的觀念,已經比很多大人都清楚了呢!來,這朵「滿分花」貼在你身上,祝你考試順利!
  2. 觀念驗證:嗯嗯,沒錯!就像你把舊課本捐給學校圖書館,那課本的管理權就轉到圖書館了,對不對?所以甲機關把財產移交給國有財產署後,那份財產的帳務管理權,就像是從甲機關的口袋,轉移到國產署的口袋裡了。後續那 $1.5$ 億元的標售收入,當然要由「實際處分」的國產署來入帳啊!甲機關只要乖乖地根據移交清冊把資產從自己的帳上刪掉就好,千萬別傻傻地把 $1.5$ 億元算進自己的帳裡,那可會讓帳本亂七八糟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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