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8年
[財務審計] 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第 一 題
一、甲機關依預算所列提出採購需求,請問於擇定招標方式前尚應先確認與採購相關之何種事項,並敘述該等事項之意涵與規定?另招標方式之種類及操作方式為何?(32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覺聯想《政府採購法》的適用體系。決定招標方式前,首要任務是界定「採購標的性質(工程、財物、勞務)」與「採購金額級距(巨額、查核、公告、小額)」,因其直接決定後續適用的招標程序與監督機制。接著,依同法第18條精準論述三大招標方式(公開、選擇性、限制性)的法條定義與操作要件即可拿取高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時,各項程序之適用皆與「採購性質」及「採購金額」息息相關。因此,在擇定招標方式前,必須先確立此二大前置事項,方能適法選擇對應之招標程序。 【論述】 一、擇定招標方式前尚應先確認之事項、意涵與規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招標方式與前置作業
💡 採「定性」與「定量」原則,依標的性質與金額級距擇定招標程序。
🔗 採購程序啟動邏輯鏈
- 1 定性分析 — 依§7判定工程、財物或勞務性質
- 2 定量分析 — 計算採購金額級距,決定監辦與等級
- 3 方式擇定 — 依§19、20、22選擇合適之招標種類
- 4 程序執行 — 辦理公告、開標、審標、決標
↓
↓
↓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不同金額級距會影響等標期長短與上級機關監辦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