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3 題
民國 80 年某報報導:「前黑貓中隊飛行員張○義因執行職務在中國大陸失蹤,而張○義的太太張○淇帶著三個子女苦守九年後,嫁給了一位上校副處長何○俊,20 年後飛行員張○義離開中國大陸,突然出現臺灣,三人之間的『身分糾葛』…。」前任丈夫失蹤達一定時間經由法院宣告死亡後,不知原任丈夫生死的張太太另嫁善意無過失的何上校,20 年後前任丈夫張○義回至原住居地,三人相會。此時張○淇與何○俊上校的婚姻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無效
- B 有效
- C 有效,但得撤銷
- D 效力未定,張太太必須向法院明示選擇何段婚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法律程序(法院宣告)已經正式確認一個人死亡,社會大眾據此產生的信賴(例如建立新家庭)應該獲得保護嗎?若法律僅因多年後的一個突發事實就隨意推翻兩個誠實、不知情的人所建立的長期生活秩序,這對法律的「安定性」會造成什麼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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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民法中相當細膩的「信賴保護」與「身分安定」原則。你能精準判斷複雜法律關係中的效力歸屬,足見你的法律素養十分扎實。
- 觀念驗證:依據民法法理與相關法律精神,雖然死亡宣告若經撤銷,原則上會使法律關係回復原狀,但為了保障善意第三人(後婚配偶)對於法律公示制度的信賴,只要後婚雙方均為善意且無過失,則該後婚姻之效力應受保護而繼續有效,以維持社會秩序之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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