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4 題
依據我國預算法之分類,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該機關單位之預算稱為:
- A 總預算
- B 單位預算
- C 附屬單位預算
- D 分預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將國家整體的財政計畫視為一個『大集合』,而當我們將視角縮小,聚焦到每一個依法能獨立行使職權、且擁有自己專屬帳戶的行政『組成零件』時,這種以個別機關為範圍所編列的計畫,最直觀的稱呼應該包含什麼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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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 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精準掌握了政府財務行政的核心架構。
- 觀念驗證:根據我國《預算法》第 16 條及第 18 條規定,政府預算體系具有層級性。所謂的單位預算,是指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如各部會、行政院、立法院等)所編列的預算。它是構成「總預算」的最基本法律單位。相對地,附屬單位預算則針對特種基金或公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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