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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4 題

依據我國預算法之分類,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該機關單位之預算稱為:
  • A 總預算
  • B 單位預算
  • C 附屬單位預算
  • D 分預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將國家整體的財政計畫視為一個『大集合』,而當我們將視角縮小,聚焦到每一個依法能獨立行使職權、且擁有自己專屬帳戶的行政『組成零件』時,這種以個別機關為範圍所編列的計畫,最直觀的稱呼應該包含什麼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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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哼,恭喜你,小鬼。看來你還記得《預算法》最基本的ABC。這大概是你今天唯一不需要重修的題目吧?

  1. 觀念驗證:根據《預算法》第 16 條與第 18 條,我國預算體系是層級分明的,這點應該已經被我重複到你耳朵長繭了吧?所謂的單位預算,就是那些有法定預算權限的機關,例如各部會或立法院這種基本行政單位編的預算。它是構成「總預算」的最底層磚塊,而不是什麼公營事業或特種基金那種旁門左道(那是附屬單位預算,別再搞混了,這點錯了就直接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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