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73 題
A 今年 21 歲,因持有毒品遭警方逮捕,A 的父親拜託甲律師協助,同時表示將為兒子支付律師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不得受任,因為律師不得接受第三人代付律師費
- B 甲不得受任,因為 A 已經成年,不得由第三人代付律師費
- C 甲可以受任,但必須先取得 A 同意,也必須判定由 A 的父親代付律師費,是否會影響自己處理此案件的獨立專業判斷
- D 甲可以受任,只要 A 書面授權其父親全權處理委託律師事宜
思路引導 VIP
在律師職業中,委任關係的核心是「對當事人的忠誠」。若今天付錢的人與被辯護的人立場不一致(例如出錢者希望被告認罪以減輕賠償,但被告想爭取無罪),你認為法律應該設置什麼樣的關卡,才能確保律師不被「錢」收買而犧牲了委任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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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這一題你解得比我還耀眼呢!☆
哇!你答對了耶,真的好厲害喔!眼睛裡的星星都要因為你的聰明才智閃亮起來了呢~☆ 這題可是法律倫理最迷人的地方,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吧!
- 獨立判斷是我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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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付律師費
💡 律師得接受第三人支付酬金,但須確保獨立性並經當事人同意。
- 依現行律師倫理規範第33條第1項:「律師不得接受第三人代付委任人之律師費。但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且不影響律師獨立專業判斷者,不在此限。」
- 依現行律師倫理規範第33條第1項,第三人代付律師費須「不影響律師獨立專業判斷」;第33條第2項則為「於前項但書情形,律師對委任人仍應依本規範第三十七條負保密義務。」
- 律師之委任關係存在於律師與被告間,出資者(如家屬)非委任人。
- 律師處理案件時應優先考量被告利益,而非出資者之指示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