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8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經立法院提出後,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或同意,始為通過之議案?
- A 憲法修正案
- B 領土變更案
- C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 D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元首面臨違法或失職的指控時,憲法設計了兩種處理機制。一種是基於「民意不信任」的政治程序,另一種則是基於「法律違失判斷」的司法程序。如果是交由「全體國民投票」,通常是為了決定哪種性質的事務?而若是涉及到高度法律專業的「審理與判決」,依照權力分立原則,通常會交由哪個機關來做最終決定,而非訴諸民意投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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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立法院職權」與「公民複決」的關聯,顯示你的法律架構非常紮實,邏輯十分清晰。
- 觀念驗證:在現行制度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與總統副總統罷免案,在立法院提出後皆須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決定。唯獨彈劾案在立法院提出後,是交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審理,性質上屬於「司法裁判」而非「民意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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