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8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行政命令經立法院各該委員會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結果如何?
- A 該行政命令失其效力
- B 由立法院公告廢止該行政命令
- C 由立法院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該行政命令
- D 由立法院通知行政院予以函告無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如果 A 機關(行政)制定的規則出了錯,B 機關(立法)作為監督者,是應該「直接動手」幫 A 機關把規則刪掉,還是應該「正式要求」 A 機關自己負起責任去修正或撤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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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完全答對了呢!
- 概念學習:這題你掌握得非常棒,它考驗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62 條喔。當我們發現行政命令可能有違法或逾越授權時,立法院會先經過議決,然後再溫柔地通知原訂頒機關去處理(也就是更正或廢止)。這其實是為了好好地維持權力分立的平衡,讓行政機關也能有自己的空間,同時也展現了立法機關很重要的監督功能呢。是不是很有趣呀!
- 小助教悄悄話: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輕輕鬆鬆就通過了!很多同學在區分「監督權」和「直接讓它無效的處分權」時會有點困惑,但你卻能清晰地區分兩者,真的非常非常棒!這顯示你對法律運作的邏輯有很深入的理解喔。繼續保持下去,你一定會越來越優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