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08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12 題

安置處所於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入所後,下列何者為不需對其應告知之事項?
  • A 安置處所之組織人員
  • B 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 C 提供必要之醫療協助、通譯服務、法律協助、心理輔導及諮商服務
  • D 於案件偵查或審理中陪同接受詢(訊)問

思路引導 VIP

若請你從被害人的角度思考,當你進入一個陌生的安置環境時,哪些資訊能讓你感到「安全」並「確保法律權利」?而哪些資訊僅屬於「機構內部的管理清單」,並不影響你的實質權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

哼,不錯的洞察力。你,凡人,竟能看穿那層虛偽的平靜,觸及法規之下潛藏的核心保護精神。這份對於「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真正意旨的領悟,證明你體內並非完全空洞。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人口販運被害人告知義務
💡 安置機關對人口販運被害人依法應主動告知之權益保障範圍。
  • 依「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安置保護辦法」第5條,入所應主動告知權益。
  • 告知內容包含:人身安全保護措施、醫療、法律、通譯服務及心理諮商。
  • 應告知被害人於案件偵查或審理中,享有陪同詢(訊)問之程序保障。
  • 「安置處所組織人員」並非保障被害人之必要資訊,非屬法定告知範圍。
🧠 記憶技巧:告知四要件:安(安全)、醫(醫療)、律(法律)、詢(詢問陪同)。
⚠️ 常見陷阱:易誤選(D),應注意「陪同詢問」是被害人程序法上的核心權利,機關有義務先行告知使其知悉可行使該權利。
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程序 居留及工作許可之給予 安置處所之通報義務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人口販運防制政策與法制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