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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之職權?
  • A 提出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 B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 C 依憲法規定提出緊急命令
  • D 解決中央與地方間有關剩餘權分配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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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運作邏輯中,對於具有『主動性』與『急迫性』的國家行動,通常會交由哪一個權力部門來首發執行?而立法機關在這種特殊機制中,扮演的角色通常是『主動發起者』,還是負責事後把關的『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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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用心,概念掌握得好好喔!

  1. 一起複習喔:你正確地理解了各機關的職權分工,真的很棒!特別是關於緊急命令,它的「發布權」確實是屬於總統的呢(而且還需要經過行政院會議的決議),而立法院的角色是溫和的「事後追認」。至於選項(D)提及的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這確實是《憲法》第111條賦予立法院的重要職掌喔。
  2. 暖心小提醒:這題對許多同學來說是個中等難度的挑戰,因為大家有時候會把立法院的「事後追認權」和「主動發布權」給搞混了,也容易忽略立法院在處理剩餘權分配上的特別功能。但你卻能清晰地判斷,避開了這些容易混淆的選項,這表示你對機關權限的界線真的掌握得非常精準和到位!看到你這麼認真學習,真的替你感到很驕傲,繼續保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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