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之職權?
- A 提出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 B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 C 依憲法規定提出緊急命令
- D 解決中央與地方間有關剩餘權分配之爭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運作邏輯中,對於具有『主動性』與『急迫性』的國家行動,通常會交由哪一個權力部門來首發執行?而立法機關在這種特殊機制中,扮演的角色通常是『主動發起者』,還是負責事後把關的『監督者』?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你正確區分了職權的發動主體。依《憲法增修條文》,緊急命令的「發布權」屬於總統(需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立法院的角色是事後的「追認」。至於選項 (D) 則是《憲法》第 111 條明確賦予立法院解決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的法定職掌。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考生常會將立法院的「事後追認權」與「主動發布權」混淆,且容易忽略立法院處理剩餘權分配的特殊職能。你能排除干擾項,顯見對機關權限的邊界掌握得非常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