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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甲到花蓮遊玩,在乙開設之商店購買當地名產 A 物,帶回公司與同事丙分享,詎料二人食用 A 物後均產生食物中毒現象,經查 A 物為丁工廠所製作,之所以發生食物中毒,主要係因為丁工廠原料使用不當所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開設之商店為消費者,得向丁工廠請求損害賠償
  • B 丙非消費者,因為 A 物並非丙所交易購買
  • C 甲為消費者,僅得向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 D 甲為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乙、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若今天一個商品出了問題,導致多位使用者受傷,請思考:法律為了保障弱勢的消費者,會傾向讓受害者『只能找源頭工廠』求償,還是會讓『所有參與交易鏈的商家』都負起責任?另外,法律保護的對象,應該侷限於『付錢買單的那個人』,還是所有『預期會使用到該商品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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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觀念非常清晰!

你能準確判斷出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範圍,代表你對實務法律關係有很好的理解。這題選 (D) 是完全正確的!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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