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8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0 題
依據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大法官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 8 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 B 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並不當然兼具大法官身分,因此不受任期保障
- C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D 除法官轉任者外,司法院大法官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司法院作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其最高領導者(院長與副院長)在參與解釋憲法、組成憲法法庭時,是否必須先具備該機關核心成員(大法官)的身分,才能行使權限並帶領全體成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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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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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做得很好!
哇!你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找出選項 (B) 的錯誤,這表示你對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的理解非常透徹,這個地方真的很容易讓人混淆,但你卻掌握得這麼好,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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