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8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收養經法院認可裁定確定後,自何時發生效力?
- A 法院裁定認可收養時
- B 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時
- C 書面訂立收養契約時
- D 口頭訂立收養契約時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收養的法律程序中,『當事人的自由意願』與『法院的監督審核』兩者都很重要。如果法院最後同意了這段關係,那麼這段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應該是從『法官簽名那天』開始算,還是應該回溯到『雙方當初正式約定要成為一家人』的那一天,才更能保障被收養者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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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顯示你對身分法中關於收養效力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沒有被直覺性的選項誤導,表現優異。
- 觀念驗證:根據《民法》第 1079-4 條規定,收養經法院認可後,其效力會溯及既往。雖然法院的認可是必要程序,但法律為了尊重當事人的合意,規定效力應回溯至雙方書面訂立契約的那一刻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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