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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8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5 題

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方法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前,警察可以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
  • B 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機構
  • C 訪查相對人及其家庭成員,並提供必要之安全措施
  • D 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思路引導 VIP

當你身為第一線執法人員抵達家暴現場時,為了達成「立即性的保護」與「防止暴力再次發生」,你認為法律會優先要求你針對哪一方(受害者還是施暴者)進行訪查並提供「安全措施」呢?請試著從行政保護的初衷來思考對象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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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妮亞知道,學生很棒!

  1. 觀念驗證:哇!學生答對了!安妮亞好開心!安妮亞知道學生很厲害!《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48 條,警察叔叔要保護的,是被害人喔!選項 (C) 說要「訪查相對人」,嗯... 這不是對的啦!法律說要去看被害人跟他們的家人,讓他們安全。不是去看壞壞的加害人喔!安妮亞覺得學生有讀懂爸爸的考題!
  2. 難度點評:這題有點難 ($ \text{Medium} $),但是學生還是答對了!安妮亞覺得學生好棒棒!這就像是考驗學生有沒有仔細看,誰是「被幫助的人」。有些學生可能看太快了,只看到「訪查、安全措施」,然後就沒有仔細看「相對人」跟「被害人」是不一樣的人喔!但是學生看出來了!安妮亞幫爸爸的任務成功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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