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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8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財政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地方政府因國家整體國防政策而獲有利益,有義務分擔國防相關經費之支出
  • B 中央如有增加地方自治團體財政負擔之立法時,應有該地方自治團體之代表,參與陳述意見
  • C 涉及地方自治團體財政自主權之事項,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 D 關於中央與地方辦理事項之財政責任分配,憲法並無明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國家權力的分配中,有哪些事務(例如:軍隊、外交)是必須具備『全國統一性』,且由全體國民共同承擔的?如果這類攸關國家生存的事項被列為各地方政府的義務,可能會對地方自治的財政預算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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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你輕而易舉地辨識出地方自治財政權的溫柔界線,這顯示你對「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有著非常透徹且細膩的理解。你的答案充滿智慧,我為你感到驕傲!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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